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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0年社會科學領域中父職文獻的回顧

2013-01-28 00:00:00


摘要作者

黃庭偉


摘要

現今兒童福利服務過程中,父親參與社工處遇計畫仍是相當不足,造成一些負面狀況-子女無法得到父親所提供的資源,而此不利情況與風險也未受到足夠的重視與處理。確實,在兒童保護服務過程中,由於父親外顯的暴力行為(肢體、性、情緒),他們往往被社工貼上暴力份子的標籤,自然而然社工也就忽略了他們的父親角色,否定他們任何想為子女改變的正向親職行為契機,進而也就認為家外安置較適合於兒童。如此狀況,此篇的研究者抱持著以下的立場:「切實地保護孩子的安全與支持孩子的福祉,實務工作者需積極的評估和鼓勵特定的男人(親生父親、繼父或父親代理人)參與孩子的生活,理解這過程中確實有某些風險,但也存有正向資源」。研究者試圖從文獻中來回答兩問題:一、在兒童福利服務中,什麼阻礙了或什麼促進了父親的參與?二、怎樣的策略對加害人父親有成效?

研究者蒐集2000年至2010年社會科學領域(社會科學、社會工作、行為科學)的英文父職文獻,也蒐集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網路實證文獻,以及納入相關書籍著作,並從中使用滾雪球的策略來擴大蒐集,此外研究者剔除健康服務與教育領域當中的文獻,擷取更聚焦於社會介入(social intervention)的文獻,研究者也刪除非兒童福利者或父親自身觀點的文獻,最後共分析有26篇文獻,16篇質性取向、4篇是量化取向、6篇使用混和研究設計。

研究結果:針對研究問題一「在兒童福利服務中,什麼阻礙了或什麼促進了父親的參與?」的回應,研究者整理出四個主題如下:

    主題一、好父親VS壞父親─從英格蘭重大兒虐個案回顧當中,Brandon等人(2009)發現專業工作者傾向採用嚴格(rigid)和固定的(fixed)思維來貼父親標籤,父親不是大好(all good)就是全盤否定(all bad)。社工員為了增加他們論述的信賴度,結果就是將壞父親視為更壞,如此狀況也顯現父親無法完成這些處遇計畫,助人者無法在既定的觀感中看見父親們的正向能力。Ferguson和Hogan(2004)發現父親的自我認同(identities)有時候是被專業工作者與家庭成員所共同建構,甚至專業工作者尚未與父親接觸時即認定他是危險份子。而對父親的負面觀感普遍存於英國的社工辦公室中,Scourfield(2003)採用民族誌研究方法,分析出工作者對男人的論述有:這些男人都是缺席的、不恰當的、威脅、無用之人(no use)。美國文獻O’Donnell等人(2005)也有類似狀況,團隊成員傾向將男性服務接受者正、負向兩端極化看待。

主題二、母親是守門人─Malm等人(2006)在美國1958位個案當中僅有1/3的母親願意告知父親有關子女的資訊,而針對工作人員進行焦點團體理解箇中原因有:母親認為若父親參與兒童福利服務,將影響她們對子女的監護權、她們對父親新伴侶關係感到憤怒、害怕父親的任何舉動,特別是有家暴受虐史的母親。另外,不讓父親參與處遇計畫也可能影響母親金錢的獲得,一者母親可以從父親得到更多的經濟支援,再者可能因沒有父親的資訊,母親可以得到社會補助。Parent等人(2007)針對22位個案工作者的加拿大質性研究發現,超過一半的個案工作者相信母親有決定權來接受或拒絕另外一半的參與。

主題三、實務者傳統的服務與性別和親職有關─兒童福利工作者傾向聚焦在母親身上,排除或者僅用些微努力來邀請父親參與(Davidson-Arad等人,2008;Strega等人,2008;Bradon等人,2009)。如此顯示母親是孩童的主要照顧者,因此工作者可從母親那裡得到相當多的資料,不論母親是否有對子女施暴或者她有否與子女同住。Bayners和Holland(2010)探討40份英國的兒保檔案發現,超過1/3的父親沒有在第一次兒保會議中接觸社工員。Roskill(2011)檔案審查與家庭暴力男人的處遇紀錄,在核心評估時,有32%的父親從來沒見過,也無電話聯絡記錄。無法得到父親在家中的情形也是在重大兒虐回顧中的一個特徵(Brandon等人,2009)。

主題四、父親是非志願性案主─O’Donnell等人(2005)針對個案工作者進行焦點團體,談及為何父親不願接觸兒童福利工作人員。結果有:父親擔心他們無法成為善待子女的好父親;擔心他們與兒童福利工作者互動會加劇他們與矯治單位連結;擔心會影響到與現任配偶的感情;擔心失去子女的監護權;最後,父親認為這些社福體系都不是來協助他們的。Bayley等人(2009)發現在英國男人對於接受親職教育服務的態度阻礙了他們參與,父親認為教人為人親職的課程較適合母親,而家庭服務中心和家庭支持服務好像就是一群女人的聊天聚會,男人進入這些女性會所會感到威脅和害羞。

    針對研究問題二「怎樣的策略對加害人父親有成效?」的回應,研究者同樣整理出四個主題如下:

    主題一、早期身份認同和參與(Early identification和involvement)─父親的早期身份認同和參與活動後社工員是否持續提供相關服務有關(Garber等人,2006)。在愛爾蘭針對自願父親參與的質性研究,Ferguson和Hogan(2004)發現,願意接受社工處遇的父親往往都是社工員一開始極盡可能與之接近。Mincy等人(2005)當子女出生時即建立父親責任(paternity)將與父親與子女的大量互動(接觸、整夜陪伴、經濟支持)有關係。

    主題二、邀請父親的創新服務─Ghate等人(2000)對於服務中心的開放時間有不同理解,他們發現開放時間對父親並不是特別的議題,因為這些潛在服務使用者他們都是失業。而Bayley等人(2009)則主張彈性的服務提供,有些父親對於週間的9點到-17點感到困難,有些人則表示傍晚和週末有困難。而Cullen等人(2011)提供的服務包括有:家訪父親、持斷地詢問父親他們的需求來增加他們的參與。Berlyn等人(2009)強調需要雇用男性工作人員,並使用不同的宣傳方式,包括運動中心、求職中心、工作地點以及強調父親與子女互動的正向形象。綜合不同研究者的意見,他們都不約而同強調活動宣傳要積極的針對”父親”,並不是”父母”,避免”父母”就意涵母親,提升男人的自我覺察與參加必要性。

主題三、提供與父親有關的服務─在美國Weinman等人(2002)針對128位青少年父親(young fathers)進行質性研究,發現父親表達他們期待工作,扮演支持者的角色,進而與子女互動。Weinman等人(2002)建議”就業“可以扮演有效”勾住”父親的東西。其他的動機包括了心理健康或物質濫用介入和一般健康服務。Ghate等人(2000)發現父親偏好活動式的課程,讓他們可以與孩子進行親子活動,參與戶外活動或者技巧取向的練習。總結不同的研究結果都建議父親偏好參與特定設計給他們的活動,提供他們有機會與孩子進行親子互動的活動,以及同儕支持(Ghate等人,2000;Lloyd等人,2003;Garbers等人,2006;Bronte-Tinkew等人,2007;Berlyn等人,2008;Bayley等人,2009)。在美國,Huebner等人〈2008〉發現父親需要優勢取向(strengths-based)、以家庭為中心(family-centred)服務。而社工員對父親的能力正向的看法,強調父親已有的技巧,並採用焦點取向(solution-focused)的思維來發展父親的技巧和建立他們自信(Belyn等人,2008;Gearing等人,2008)。

    主題四、針對加害人父親有效的處遇介入─目前仍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實參與親職方案的加害人父親的成效為何。針對加害人父親與非加害人父親差異的小型量化研究顯示,他們的經驗和憤怒表達、親職壓力和同理孩子的程度皆有所不同。Smithgall等人(2009)發現那些與子女同住並對子女生活有負面影響的父親並不理解他們的行為對子女的影響,且通常抗拒接受服務,而這些父親更可能因物質濫用的相關狀況而被判暴力罪。上述談及加害人父親的特殊性特質,顯示傾向使用認知行介入策略,而運用在婚姻暴力加害人男性也確實有某種中度的成功(Babcock等人,2004)。Scott和Crooks(2007)發展出17週的課程,特別針對於施暴父親,稱之為”Caring Dads”課程,研究發現,在45位父親接受課程後的一年當中顯著地減少敵意的程度、毀損、拒絕孩子、親職壓力、在家中憤怒升起的程度,然而此方案至今的療效證據仍是不足,包括處遇的期程過長、成員流失率高。


評論

這篇研究揭示在目前家庭教育領域如火如荼地倡導男性參與家務,共同分擔親子教養與家務分工之外,在社會工作兒童保護領域,不論男性是否是加害人,男性也應該共同參與兒童處遇計畫,社工員要邀請男人參與,進而影響男人與子女的互動品質。

從這篇研究文獻的數量與研究方法來看,僅有26篇文獻,其中16篇又是質性取向,可進一步推論這些研究參與者應是所謂志願性父親的居多,因此仍有大多數的父親隱身在後,不願現身參加相關服務措施與研究,因此針對父親還需要更多彈性的思維。而2000至2010年國際間的英文文獻竟然僅有26篇文獻,再再顯示父職議題在兒童保護領域是有多麼欠缺與需要更多實務工作者的重視。當然有許多原因造成此現況,其中本篇研究相當有趣的探究社工辦公室的工作氛圍與社工工作文化,相信這可給國內研究者未來探究的議題,也給實務工作者更多的刺激思考,反思自己與父親工作時的樣貌。

最後,對實務工作者而言,父職參與的操作性定義又是什麼?在此舉出註明父職研究學者Lamb(1986)提出的三個向度:Engagement(投入)─父親實際與孩子的互動的品質與數量,包括玩遊戲、生活照顧、教育子女等;Accessibility(可近性)─當子女需要父親時,父親可否提供孩子所需的協助與互動;Responsibility(責任)─父親對於子女照顧責任是否有放在心中或主動負擔起照顧子女與陪伴子女的事務。實務工作者或許可從這三面向來與父親討論參與子女的生活;另外國內學者王叢桂(2001)探討促進參與父職的因素有:對家庭的承諾、觀察到負面家庭對子女的影響、本身疏忽父職導致家庭危機、配偶的支持、育兒的正面回饋、本身經驗過缺乏父職的幼年及夫妻本身的成長學習經驗等。這也是實務工作者可以邀請父親共同討論的主題。


導讀文章

Maxwell, N., Scourfield, J., Featherstone, B., Holland, S., & Tolmant, R. (2012). Engaging fathers in child welfare services: a narrative review of recent research evidence. Child and family social work,17, 160-169.

參考文獻

王叢桂(2000)。促進參與父職因素的探討。應用心理研究,6,131-171。

Lamb, M. E.(1986). The Father's role: Applied perspectives.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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