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百寶箱
2012-10-23 00:00:00
摘要作者
黃庭偉
摘要
根據統計,在兒童保護事件中,加害人有較高的比率是父親或父親代理人;然而目前美國社會並沒有針對包含父親在內完整的家庭服務,使得家庭處遇成效不如預期。在兒虐文獻中更是少有文獻關注父親,加上社工員缺乏與父親工作的訓練以及既存對父親的偏見,這都是目前美國社會兒童保護實務的困境。另外,關於父親參與親職教育後的成效為何,更是鮮少提及。
本篇作者直接邀請男人現身說法,探討(1)他們的父職資訊從何而來、(2)他們對所知的親職教育方案觀感如何?(3)他們對於體罰的觀點如何?研究者在美國Michigan州的Detroit某提供男性不同服務方案的大型社福機構中,便利取樣17位非裔美籍男性為焦點團體參與者,其背景資料為:37%是同居或長期伴侶關係,12.5%已婚;63%失業,高中學歷佔62.5%,大專有25%,大學學歷13%;75%育有子女,50%照顧自己親生子女,25%照顧非親生子女;共進行3次焦點團體。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參與者的父職資訊多由社區中其他的男人而來;再者,社區中鮮少有針對男性的親職教育方案,三者,他們對傳統聽講式的親職教育方案也不感興趣,並認為那些方案多由兒童保護機構提供,參加那些方案就等同於兒虐的高危險群或加害人;他們對於師徒制(mentorship-based)或者活動取向(activity-based)的親職教育方案比較感興趣。最後,他們表示,當有必要時,父母可以體罰,儘管他們明白這樣可能造成兒童虐待。參與者也談到替代體罰的正向管教方式,包括直接教導孩子問題解決、舉例子來引導、討論。他們並提及,親子間相互溝通的重要性,特別是在處罰孩子之前,讓孩子明瞭為何父親要處罰他,如此方式有正向的教養成效。還有,參與者也表示,只是因自己情緒不佳而體罰子女或者任何處罰只是讓孩子覺得自己很可憐與無辜,或者在其他孩子面前指責子女讓其丟臉,這都是無效的管教方式。
評論
從這篇文章所引發的思考,除理解低社經地位男性的親職教育需求,從社工員之家庭處遇進行來看,這篇文章也提供相當多的省思。
社工員在面對處遇兒虐事件的案家時,其目標在於保護兒童免於受到不當管教。社工員一方面要阻止父母的管教失當,二方面要增進父母的管教能力與資源,增進親子關係。因而社工員的處遇焦點即可能以針對加害人的加害行為為焦點進行削弱或制止,抑或關注眼前這個人施虐行為背後的動機與生活脈絡近而改變。上述乃是處遇光譜上的兩端,多數的家庭處遇或多或少也都包含兩者於內。
因此接著問,什麼樣的要件才可能促進改變?Rogers關注「治療關係」認為,當案主感受到真誠、同理、無條件的積極關注才可能讓療效發生;家庭系統理論看重系統能量「輸入與輸出」之「第一序改變」(first-order changes)與「第二序改變」(second-order changes)(Goldberg & Goldberg, 2008/2012)。「第一序改變」類似於社工員進到案家中,瞭解案家的家庭問題後,開始提供介入並改變了家庭互動,使得家庭系統暫時或表面改變,卻不會改變系統本身的基本結構;「第二序改變」指系統之組織、功能和互動架構基本的改變,導致整個家庭互動模式的改變。社工員的處遇,改善了家人關係,父母會使用更正向的管教策略與教養資源,進而增進的兒童的福祉。我們無法確知社工員怎樣的處遇會造成「第一序改變」或「第二序改變」,不過至少Rogers提醒了,要與案家維持一個還蠻不錯的工作關係,否則服務難以輸送。
上述的觀點並不是什麼真知灼見,只是提醒了社工員的處遇應對案家有一定的概念化,清楚掌握自己的工作步驟與策略,包括彼此的工作關係?工作重點?後續目標?並針對不同的案家有不同的策略進行,後設地瞭解自己的每一步進行與隨時調整。
要做到上述的狀況的要素為「知己知彼」-了解他們的生活脈絡。因此這篇文章還提及多元親職教育方案的可能,包括使用簡訊、智慧型手機來傳遞親職教育訊息,或者有專屬父親的親職教育相關網站,類似ptt的「媽寶版」或者「babyhome」相關網站;另外,或許兒童局可以跟網路遊戲公司合作,提供親職教育資訊設計於打怪、打寶、升級當中,甚至提醒玩家要下線與現實中子女互動時間…等。
最後,參與者提到「導師制取向」親職教育更適用他們,從家庭系統理論之「第二序改變」的觀點來看,在同儕關係中因著彼此有相似的生活脈絡、貼近的思想邏輯,更能融入於原有的家庭系統當中,就更可能共同建構出異於原先家庭結構性的互動,這也是國內親職教育推動可以進一步設計與應用的。
文獻出處
Lee, S. J., Yelick, A., Brisebios, K., & Banks, K. L. (2011). Low-income fathers’ barriers to participation in family and parenting programs. Journal of family strengths, 11(1).1-16.
參考文獻
Goldenberg, I., & Goldenberg, H.(2012)。家族治療概觀。(吳婷盈、鄧志平、王櫻芬譯)。臺北市:雙葉。(原著出版年: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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