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百寶箱
2012-10-23 00:00:00
摘要作者
黃庭偉
摘要
此篇文章乃是從Maxwell、Scourfield、Featherstonet及其同事一系列探討父職參與的文章之一,他們在2012年先發表回顧父職參與研究成果[1],之後根據文獻回顧內容,以及半結構的焦點團體訪談結果,針對兒保社工員提供兩天的在職訓練,他們將焦點團體訪談結果與受訓成果之質性研究資料發表於本篇文章;量化資料發表在2012年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2]中。
在兩天職訓的課程目標為:1.澄清與父親工作將增進兒童的安全、2增進社工與父親工作的知識、3.增進人際技巧(inter-personal)於與非志願性案主工作、4.促進社工員更有自信與效能於與父親工作。課程安排上,第一天著重社工員反思目前工作模式、價值信念與提供父職參與的知識;第二天提供動機式晤談法的技巧;參與對象為英國South Wales兩個主責兒保機構中的社工員,共有50位參與。
研究結果:社工員表示課程中提到父親是少數族群的說法,讓社工員反思自己與對方立場的差異;某個社工員談到,她反思處於現況中男性的想法,男性面對女性及女性社工員的觀感…等,這對其工作相當有助益。而觀察者注意到社工員認為與暴力傾向的男人工作不是其工作範疇,因而多將工作焦點僅聚焦於母親;其他社工員則提到,不能假定未與子女同住的父親,即認定其對子女事務不感興趣。
而一位觀察員觀察到,在兩天的課程中,社工員無法同時看見男人正向與負向的部份,他們對男性的討論傾向兩極,男性不是具有攻擊性,就是扮演孩子重要的資源。對此現象,研究者認為或許先從社工員自身對男人、女性、性別角色的假設和態度,探究社工員他們生活經驗中與父親教養、互動的經驗,這將影響社工員對男子氣概與對其實務工作的理解。
關於動機式晤談法的訓練成效,動機式晤談法提供社工員一種新的工作模式,異於社工員現行多著重於資訊獲得與風險評估,忽略與父母建立專業關係的工作取向。動機式晤談法看重眼前的此人,不聚焦於其外顯行為,提供社工員與父母建立合作性、和諧關係的另外選擇。
最後,關於提供社工員這些課程可能的風險。首先,當社工員極力邀請父親參與子女事務時,可能會面臨其他家人的反彈,社工員是否有足夠的訓練來面對糾結的家庭關係有待未來探究;第二,目前仍沒有足夠資料證實動機式晤談法應用兒保領域的成效;第三,推動動機晤談法應用於兒保領域,可能會遭受實務工作者的反彈,認為其實務經驗與工作模式不被看重,且推動之學者對保護性案件也不甚理解。而這些疑惑可在未來進行準實驗設計探究其成效。
[1]Maxwell, N., Scourfield, J., Featherstone, B., Holland, S., & Tolmant, R. (2012). Engaging fathers in child welfare services: a narrative review of recent research evidence. Child and family social work,17, 160-169.
[2]Scoufrield, J., Tolmanm R., Maxwell, N., Holland, S., Bullock, A., & Sloan, L. (2012). Result of a training course for social work on father engagement in child protection.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34(8),1425-1432.
評論
首先,此篇文獻詳述研究者如何發展社工員的在職訓練課程內容,歷經課程設計之文獻探討、相關人員的焦點團體訪談,課程進行中的觀察與課後的回饋以及結訓後三週的訪談,相當完整的受訓計畫與成果展現。對應國內每年每月皆有的社工員研討會或在職訓練,或許可以給主辦單位一些提醒。一線社工的需求到底是什麼?社工員要裝備怎樣的知識與技巧?主辦單位期待與立論又是什麼?特別是每年的重金禮聘國內外實務大師、專業學者提供訓練後的思維與考量為何?社工員參與課後之成效又在哪裡?未來的延續計畫?這是國內相關單位可以進行思量的。
第二,回應於此篇文章內容,動機式晤談法之應用成效有否立論依據與選擇原因之清楚說明、兩天的受訓課程中究竟社工員吸收到什麼技巧,而展現於實務場域中的又是什麼,甚至是否提供不同處遇模式也有同樣成效,這都是未來本篇研究者待解決之疑問。
最後,聚焦於此篇文章的應用,台灣保護性業務社工員又需要什麼在職訓練?根據周清玉、曾冠鈞(2011)調查98年彰化縣、新竹市、台北市政府三縣市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力與工作條件調查發現,保護性社工絕大部分都是沒有經驗、約七成以上是年輕女性(社工員約九成是女性),訓練未臻紮實的新進人員。從這樣的結果發現,初出社會的年輕新手社工員大學畢業旋即投入獨特、複雜、燙手、黏滯的案家家庭系統中,面對具有急迫性、危險性、傷害性的保護業務,可說是有相當大的挑戰,而這群新手社工員又要與父親工作並促進父親的參與子女生活確實有其困難。因此先針對自身助人經驗與性別經驗進行反思或許是具體可行的第一步,例如:探究自己對婚姻、對家庭、對夫妻爭吵、對子女教養、對性別、對暴力、對家庭次系統的結盟、對社工員介入家庭的看法。
文獻出處
Maxwell, N., Scourfield, J. Holland, S., Featherstone, B., & Lee, J. (2012). The benefits and challenges of training child protection social workers in father engagement. Child Abuse Review, 21, 299-310.
參考文獻
周清玉、曾冠鈞(2011)。保護性社工人力與工作條件之研究。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7(1),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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