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年改要公平 應採三階段

2017-04-11 14:08:28


薛承泰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組長

2017.4.11刊登於中時電子報

不論年改會或考試院所提的公教年金改革版本,必定會在立法院討價還價,以目前政治結構觀之,不難猜出誰會是勝出者。疲弱的在野黨至今沒提版本,看來是陷入兩難,若要標榜改革提出過激的版本,顯然不符黨的調性也怕得罪人;如果過於溫和,又會讓人覺得不痛不癢。可是大選時也提出了政見,難道要缺席?

各版本內容差異主要在「所得替代率」調降的程度與速度。這只能算是制度內的「調整」,談不上改革,對後面世代並無幫助,甚至可能帶來更大的傷害。

由於「所得替代率」取決2個因素,1個是「工作時的薪資」作為母數,1個則是決定退休每月領取年金額度的「給付率」、「年資」與「標準薪資」。換言之,這裡有4個參數,除了年資認定爭議較少,「工作時的薪資」、「給付率」與「標準薪資」仍有討論空間。尤其是勞保有「投保薪資」,公教有「本俸」,兩者均不等同「工作時的薪資」;「給付率」設計上和「提撥率」並不搭;而目前「標準薪資」不論採最近144個月或120個月的平均,也只是為了拉下「標準薪資」額度,並不具公平原則。

筆者認為年金改革應採三階段進行,先進行「行業內公平」,然後「行業間公平」,最後才能達到「世代間公平」;至於永續,沒有政府振興經濟挹注基金,那是騙人的!首先,應減少「行業內不公平」,這通常發生在基金水庫有漏水現象,包括軍公教勞均應採「標準化生涯薪資」計算方式,才是真的公平;此外,公教應排除主管與專業加給計入給付、政府負擔比從65%降至50%(或採差別化,降低高薪者補貼比例)、18趴調降等。第一階段實施5年,政府每年可減少千億支出,行業內部趨於公平,有助於第二階段的推動。

第二階段2022~2026年,調整行業間的差距。除了公教18趴逐步歸零(或當下利率加50%),應以拉近各行業投保薪資、提撥率與給付率為主。公教以簡任薪資之平均為投保薪資封頂,勞保以社會平均薪資1.5倍為頂,提撥率均不宜超過18%,給付率宜逐年調降至1.5%。如果薪資能提升,將可抵銷給付率調降的影響。當行業間的差距明顯縮減,才可能進行最後制度性的變革。

第三階段才是真改革,改變公教退撫與勞保的「財務運作邏輯」(即「確定給付制」)。這套原靠世代間互助的制度,在不可逆轉的人口高齡化趨勢下,自1990年代開始逐漸陷入困境。當前述兩階段完成調整,約在2026年台灣步入「超高齡社會」時,實施不分行業的「大國民年金制」(以社會平均薪資20~25%的所得替代率)作為基本保障,再搭配各行業的「退休保險」(退休可領取個人所得的30~40%所得替代率)。重點在於後者,可改採「確定提撥制」,或混合「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的「當代結算制」。簡言之,職業退休保險需反映「一生所繳保費」與「一生所領年金」的關聯,不是像當前,只看「每月所繳」與「每月所領」的關係。

過去1年政府敲鑼打鼓推動年金改革,花了不少時間在「所得替代率」打轉;因擔心「適用普及化」會波及軍警與勞工,而帶來更大的反彈,相信政府會在立法院中放些彈性;至於18趴,純是政府支出考量,不應是年改的主軸,但為凸顯「改革魄力」,政府可能對不起一批老人來加速落日。無論如何,若沒有說清楚各基金財務問題的解決辦法以及政府的責任,那更對不起年輕人!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教授)



出處:https://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411005862-2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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