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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論壇會後報導-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下一步:兒少權益的檢討與實踐

2018-09-12

2017(106)年的11月下旬,我國政府邀請五位國際審查委員來台,針對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進行審查及提供結論性意見。一年即將過去,國立臺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與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以及社團法人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等單位,仍念茲在茲的持續關切政府這段時間到底做了哪些檢視及措施,來改善兒少的權利。因此,我們再度邀請到去年審查委員之一,的愛爾蘭Laura Lundy教授再度來台,展開為期一週的考察之旅。我們安排了行政院的拜會、兩天的實務工作坊以及一天的國際研討會,共計268人次參與。現場與會人士對本次論壇的安排,及提升專業知能成效,給予極高評價。


9月12-13日在臺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2018秋季論壇-兒少參與決策培力與實例引導」工作坊,出席的皆為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夥伴團體的資深督導及工作人員,和政府單位代表。Lundy教授運用活動帶領方式,讓工作人員練習如何在實務工作中與兒少互動、破冰,甚至凝聚信任感。並邀請家扶基金會及兒福聯盟基金會分享組織內兒少參與的經驗,Lundy教授更進一步分享身心障礙兒少及特殊兒少共同參與決策的關鍵因素。


9月14日則在臺大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18秋季論壇-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下一步:兒少權益的檢討與實踐」國際研討會,與會講者包含產官學研各界的專家學者,就健康權的實證研究、兒童權利公約的落實與宣導、以及去年結論性意見的發展現況,進行分享與評論。透過會議上的交流發現,我國兒童的死亡率與OECD國家相比高出許多,藉由兒童死亡回顧(CDR)程序,也發現許多意外及嬰幼兒死亡都是可以避免的。至於兒童權利的實踐,無論從民間組織、司法體系或是教育體系無一不試圖積極地落實,但我們也發現仍有為數眾多的民眾,甚至是兒少本身,並不清楚兒童權利的意義,或出現誤解。這也是各單位後續在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及檢視工作的重要一步-要先了解何為權利,以及如何正確地使用它。


政府單位自去年國際委員來臺審查提供了98條結論性意見後,展開鋪天蓋地式的法條檢視工作,民間團體也不斷地受邀參與各單位的諮詢會議,對此有著激烈的辯論及攻防。但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CEDAWCRPD都有排定優先待解決的結論性意見,但CRC卻沒有。CRC是否適合制定優先順序現場仍無定論,但可以確定的是,98條意見無法在短時間內全數改善。因此,這將會是一個需要跨部會長期努力及奮戰的歷程。為了能讓更多元族群的兒少發聲(無論是以何種方式)、對兒少友善的教育及宣導方式、持續穩定的監督都會是我們堅持下去的重要工作。

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及審查工作只是第一步,透過辦理本次秋季論壇,我們希望可以有更多人關注兒童權利、認識兒童權利,進而與我們一起為兒童權利工作。畢竟,在我們期待兒童真正成為獨當一面的大人之前,也是需要不斷的練習及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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