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臺灣兒童參與權的落實:以兒童為主體的經驗研究
政府宣布將於明年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反映出國家對於保障兒童與青少年的權利的決心。此政策動向,不僅象徵政府對兒少照顧與家庭支持的高度重視,也反映出社會對兒童作為權利主體的重新理解。其中,兒童是否能在日常生活中被傾聽、被尊重,並實際參與與自身相關的決策,更是《兒童權利公約》所強調的關鍵精神。
臺大中信兒家研究中心團隊成員陳秀蕙博士、沈瓊桃主任與馮燕諮詢委員,運用本中心建置的「臺灣兒童權利指標資料庫」,共同發表一項以臺灣兒童參與權為核心的實證研究,深入探討兒童在家庭與學校中實際參與的主體經驗、其影響因素,以及這些經驗如何形塑兒童的福祉與發展。臺灣兒童權利指標資料庫係於民國110年9月至111年12月期間,針對全臺各縣市國小六年級學童進行比率機率抽樣調查,目的在於從兒童自身的視角出發,理解其真實的權利經驗,並透過研究成果提升社會大眾對兒童權利的重視,成為監督政策與促進兒童幸福的重要依據。
本研究以110所小學、共3,793位六年級學童的自陳問卷資料為分析基礎,並採用結構方程模型,驗證「過程-個體-情境-時間」(Process–Person–Context–Time, PPCT)生態理論模型在兒童參與權研究中的適用性。研究結果顯示,約有86%的兒童認為自己在家庭與學校中擁有良好的參與權經驗,顯示臺灣多數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已能一定程度地表達意見並被納入考量。
進一步分析發現,影響兒童參與權落實的重要因素,包括兒童與父母及老師的關係品質、父母教育程度、居住城市與生活環境、兒童對參與權本身的認知,以及其所處的社會與環境氛圍。這些結果顯示,兒童參與權並非單純來自制度設計,而是深深嵌入於家庭互動、學校文化與整體社會脈絡之中。研究結果亦證實兒童參與權的主體經驗對其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當兒童在家庭與學校中感受到自身意見被重視、能夠參與討論與決策時,其自信心、自主性、幸福感與心理韌性皆呈現顯著正向提升。換言之,參與權不僅是一項權利,更是一項促進兒童整體福祉與正向發展的重要資源。
整體而言,本研究不僅呈現臺灣兒童參與權的現況,也驗證了PPCT生態理論在此議題上的解釋力,突顯兒童、家庭、學校與社會環境之間的交互影響。研究結果提醒我們,若要真正落實以兒童為主體的權利保障,除了政策制度的建構,更需要在家庭與教育現場中,營造尊重兒童聲音、鼓勵其參與的日常實踐。這將是促進兒童幸福與打造更具包容性的社會不可或缺的一環。
此外,本研究之第一作者陳秀蕙博士亦以本篇論文,榮獲由陳永泰公益信託主辦的「2025傳善論文獎」優等獎肯定。今年共有來自37所大學、近百篇論文參與競逐,競爭相當激烈。該研究由馮燕教授與沈瓊桃教授指導,聚焦兒童表意權與參與權的實踐,充分展現本中心在兒童權利與社會福利研究領域的深厚能量與重要貢獻。
研究全文:https://ijswsw.taswe.org.tw/publications/vol5
2025傳善獎新聞報導:https://www.auroratrust.org.tw/influence-award.php?c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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